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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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各科室岗位职责

(202131日最新修订通过)

一、行政管理科职责

(1) 负责基建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 负责对内、外的联系协调、接待工作;

(3) 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以及人员体系管理工作;

(4) 负责基建处年鉴的编制工作;

(5) 负责基建处OA秘书及行政会议纪要工作(处务会、处务扩大会、全处会议),处行政发文,负责行政经费管理工作;

(6) 负责基建处和校内公文流转;

(7) 负责基建、修缮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8) 负责基建和修缮项目工程资金支付流转的程序审核,编制付款通知单并报送财务处;

(9) 负责基建处各项统计工作,包括人员信息、基建和修缮项目的合同、工程款支付、档案信息等统计资料;

(10) 负责基建处各类规范化管理、廉政建设、专项审计检查工作;

(11) 负责基建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基建处网络维护和网站信息更新工作;

(12) 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与管理;

(13) 协助处领导做好信访工作;

(14) 协助离退休办公室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技术管理科职责

(1) 参与组织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

(2) 负责编制五年基本建设规划;

(3) 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审工作;

(4) 依据立项及计划文件办理项目报建、规划申照至开工的一系列对外申报请照工作;

(5) 负责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审工作;

(6) 配合采招办协调基建项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及合同签订及审核;

(7 根据国家技术规范和校园规划审核基建项目工程设计图纸,检查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任务书、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材料选型等重要环节进行技术论证,对基建工程变更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8) 负责组织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和方案论证,对修缮工程变更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9) 组织全处技术业务学习与交流;

(10) 配合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各阶段竣工验收和档案整理汇总。

三、工程管理科职责

(1) 负责承担学校基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

(2) 配合技术管理科的前期管理工作;

(3) 配合学校采招办提供招投标所需的资料;

(4)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建设过程中相应申报、审核手续;

(5) 负责对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建造周期、安全生产及工程前、后期配套等工作的现场管理;

(6) 组织协调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工作;

(7) 审核项目各项工程费用支付申请,审核工程变更以及因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调整申请;

(8) 定期向分管处领导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9) 组织由工程建设各方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

(10) 负责基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档案的收集与基建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四、修缮管理科职责

(1) 负责承担学校修缮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

(2) 协助资产管理处制定学校修缮项目立项工作;

(3) 配合学校采招办提供招投标所需的资料;

(4)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修缮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相应审批手续;

(5) 负责对修缮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建造周期、安全生产及工程前、后期配套等工作的现场管理;

(6) 组织协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工作;

(7) 审核项目各项工程费用支付申请,审核工程变更以及因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调整申请;

(8) 定期向分管处领导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9) 组织由工程建设各方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

(10) 负责基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档案的收集与修缮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五、副总工程师职责

副总工程师拟设2名,主要承担各基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的技术审核与指导工作,配合总工程师完成基建处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各专业的统筹审核管理,包括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审核。副总工程师空缺期间,由总工程师和技术管理科分担相应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1) 参与校园规划设计管理及修订完善工作;

(2) 参与编制五年基本建设规划工作;

(3) 负责审核使用需求,配合使用单位完成设计任务书编制;

(4) 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审工作;

(5) 负责审核方案设计,提出设计方案优化意见,组织设计方案评审;

(6) 负责审核扩初设计,组织扩初评审;

(7) 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协调审图单位审核施工图;

(8) 配合项目负责人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与设备材料选样及封样工作;

(9) 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与技术签证;

(10) 协助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与参与工程的其他单位之间的技术协调;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